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作者: 哈尔滨市南岗博物馆

发表时间: 2023-06-13 16:15:45

   一、办理主体

   公民、法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

   二、办理范围

   南岗区。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四、办理条件

1、申请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开展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资质;

3、具有足够的能力承担在施工范围内开展文物调查、勘探、发掘所需经费;

4、有能力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物保护的规定做好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工作。

   五、申报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必须进行该工程的理由说明材料及工程方案;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收费依据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受理

(1)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受理申请。

3、召集专家,组织专家论证会进行方案审核。

(1)未通过审核,即时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提供审核结果。

   十、服务承诺

   办理结果自取。

   十一、办理结果

   《关于XXX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意见》

   十二、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1楼 南岗政务大厅

   电话:0451-87531513

   十三、投诉电话

   0451-82706143

   十四、办理网址

   https://www.zwfw.hlj.gov.cn/zhcx/bszn?syncItemId=07DD9F6D-39A7-4782-856C-ADF14C8EB6E5&areaCode=230103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