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哈尔滨市南岗博物馆
发表时间: 2023-06-13 16:17:17
一、办理主体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办理范围
南岗区。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办理条件
1、依据设计文件,编制施工方案;
2、施工人员进场前要接受文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
3、按文物保护工程的要求作好施工记录和施工统计文件,收集有关文物资料;
4、进行质量自检,对工程的隐蔽部分必须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检验并做好记录;
5、提交竣工资料;
6、按合同约定负责保修,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除保养维护、抢险加固工程以外,不少于五年。
五、申报材料
1、工程设计方案(需原件);
2、现场勘查审核单(需原件);
3、竣工验收申请书。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收费依据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十、服务承诺
办理结果自取。
十一、办理结果
《关于XXX竣工验收的意见》。
十二、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1楼 南岗政务大厅
电话:0451-87531513
十三、投诉电话
0451-82706143
十四、办理网址
https://www.zwfw.hlj.gov.cn/zhcx/bszn?syncItemId=520035aa-3061-4c7d-9dab-e0f89d9bece2&areaCode=230103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