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审核

作者: 哈尔滨市南岗博物馆

发表时间: 2023-06-13 16:17:17

   一、办理主体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办理范围

   南岗区。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办理条件

1、依据设计文件,编制施工方案;

2、施工人员进场前要接受文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

3、按文物保护工程的要求作好施工记录和施工统计文件,收集有关文物资料;

4、进行质量自检,对工程的隐蔽部分必须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检验并做好记录;

5、提交竣工资料;

6、按合同约定负责保修,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除保养维护、抢险加固工程以外,不少于五年。

   五、申报材料

1、工程设计方案(需原件);

2、现场勘查审核单(需原件);

3、竣工验收申请书。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收费依据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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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服务承诺

   办理结果自取。

   十一、办理结果

   《关于XXX竣工验收的意见》。

   十二、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1楼 南岗政务大厅

   电话:0451-87531513

   十三、投诉电话

   0451-82706143

   十四、办理网址

   https://www.zwfw.hlj.gov.cn/zhcx/bszn?syncItemId=520035aa-3061-4c7d-9dab-e0f89d9bece2&areaCode=230103000000